第三十四条
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三十五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二、农村户口买房条件有哪些
1、稳定的住址证明,房屋租约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相关证明;
2、个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
3、个人的稳定收入来源证明,如:银行流水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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