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缴费基数2024年

2024-08-29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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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医保缴费基数已经调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分别按2023年全口径省平的60%(4511元/月)和300%(22555元/月)核定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执行。

  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2024医保基数调整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分别按2023年全口径省平的60%(4511元/月)和300%(22555元/月)核定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执行。

  二、灵活就业人员按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2023年全口径省平的80%(6015元/月)执行;生育保险、按单建统筹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2023年全口径省平的100%(7518元/月)执行。

  三、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2024年7月属期起的医疗保险费,按上述基数标准执行。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公告的2022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工资)84912元的依据,按照现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机制,确定了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

  为全口径工资的300%,即2122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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