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失业金?失业金可以领多少个月?(03/08)

2025-03-08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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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金可以领取的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包括:

1.终止劳动合同的: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用人单位宣告倒闭的;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的;

(3)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5)因患病或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

(6)公司裁员等。

3.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4.由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的规章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5.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在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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