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一次性补缴社保是真的吗?(一次性补缴条件有何要求)下面跟新社通小编一起来了解社保补缴新规的详情。
一、恢复一次性补缴社保保险是真的吗?
是真的。
按照最新的社保法,到了退休年龄,只要再交15年的养老金,就可以办理退休。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有一部分人因为经济和工作等方面的原因,到了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却没有达到15年。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允许这部分人群在60岁之前一次性补缴15年的社保费用,从而在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需要了解的是,补缴可不是啥时候都能补缴的。一是,必须要在退休之前把社保给补齐;二是,补齐之后还要缴纳滞纳金,不交滞纳金可能会影响征信。
补缴方式如下:
1、一次性补缴
这个比较容易理解,就是一次性把没交的年份补上。要注意,是一次性,不能分两次或以上补。并且,补的时候别忘了把滞纳金和利息一起补了。
另外,在补之前,要先去咨询一下,看看有哪些条件,不符合就不要选择这种方法了。
2、申请推迟退休
到了退休年龄,还没有交满15年,如果,不想一次性补缴或者没有那么多钱,也可以厦门站申请推迟退休,继续缴纳社保。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推迟退休,要先和单位商量一下,争取还是按之前用人单位的比例缴纳,以免比例不够,自己吃亏。
3、先退休,再补缴
这个方法也针对于错过补缴时间的人群说的,就是可以先办理退休,再找相关的工作人员帮忙补缴社保。当然,这种方法需要缴纳更多的养老金,毕竟,还在单位上班,这期间还是要交社保的。
一次性补缴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8年7月1日之前。
对象为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社保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有关法规一文法规申请。
一次性补缴时间:
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法规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
如:李四(女),1950年10月出生(2000年10月达到退休年龄),其从1986年12月—2005年12月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合同工,1986年12月—1992年12月已参保缴费,1993年1月后未参保,现申请一次性补缴。那么按上述法规,她只能一次性补缴从1993年1月—2000年10月期间的社保费。
商务合作&咨询微信号:cyx159729
邮箱:hz@south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