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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直财政工资统发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统一缴存

2020/8/26 16:59:40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通缴通取,最近,市财政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市直财政工资统发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模式的通知》,明确自本月起,全市178家市直财政工资统发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由市财政统一缴存,结束了20多年来单位、个人分别缴存的局面。

  过去,市直财政工资统发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是由市财政局拨付至指定的缴存公积金账户,单位部分则是由各单位自行转账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部分不能同时到账的现象较为普遍。缴存模式调整后,市直财政工资统发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均由市财政局一笔拨付至公积金中心。

  “缴存模式的调整,给缴存职工、单位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统一缴存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效率和稳定性,从而确保住房公积金能及时分摊到缴存职工的个人账户,避免了单位因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影响缴存职工提取、贷款、还款等相关业务的办理,有利于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利益。

  公积金中心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县(市)公积金全缴模式,力争尽早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财政工资统发单位的统一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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