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社保网 >> 社保动态 >> 社保政策 >> 正文
社保搜索

2020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通知 高19245元,低3849元

2020/6/19 9:38:32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从7月份开始将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到最高19245元,最低3849元。

  本次调整范围为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通知》中明确,根据《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按照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石家庄(不含辛集)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6980元测算,2020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19245元,最低为3849元。各缴存单位应于缴纳2020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另外,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以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缴存单位应于缴纳2020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与2019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18476元、最低3695元这组数据相比,2020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值上调了769元,最低值上调了154元。

  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202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2020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1] [2] 下一页

    社保网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4小时排行
资讯导读

关于社保网 -版权声明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shebao.southmoney.com
社保网 ©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355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