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广东失业保险金多少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114号),完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7〕13号)相关政策,规范困难企业下岗职工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发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自各地级以上市按照省政府114号文要求,制定公布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实施之日起,对获得目录中职业(工种)高级(三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人员,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30%。
二、阶段性调整参保企业职工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参保时间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底,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粤人社规〔2017〕13号文规定的参加失业保险满36个月调整为12个月。凡参保时间符合上述要求、取得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尚未申领过技能提升补贴的企业职工,均可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三、进一步规范失业人员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根据粤府〔2018〕114号文第八条有关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困难职工,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之规定,以及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有关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可以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可享受减免费的职业培训和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之规定,凡符合上述规定可申领补贴的人员,均可登陆“广东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信息系统”,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含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
失业人员是否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按《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