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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山市工伤定期待遇调整事项 定期伤残津贴多少(2)

2020/8/21 17:08:17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二、生活护理费

  调整对象及范围

  2020年6月30日(含)前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

  调整办法

  依照2019年衢州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1129元标准调整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按2019年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0%调整到2547元/月。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按2019年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40%调整到2037.6元/月。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按2019年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调整到1528.2元/月。

  执行时间

  生活护理费调整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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