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吉林省社保缴费标准调整 不再实施阶段性减免政策(2)

2021-03-06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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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的,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由个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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