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从2021年1月1日起,长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
以下是缴费基数:
①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公布前,以税务部门暂定数设置缴费基数下限),自主选择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②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