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时间
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实施内容
《关于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4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
按照国家有关部署,自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实施《通知》规定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和继续执行费率浮动办法的基础上,全省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阶段性下调50%执行。
延续一年原因
根据国家关于工伤保险阶段降费措施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的部署安排,结合当前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可支撑月数等情况,《通知》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实施规定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和继续执行费率浮动办法的基础上,全省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阶段性下调50%执行”。据测算,延续一年阶段降费措施将减轻企业缴费成本约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