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日起广东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50%

2021-05-13 16:45
举报

  实施时间

  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实施内容

  《关于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4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

  按照国家有关部署,自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实施《通知》规定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和继续执行费率浮动办法的基础上,全省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阶段性下调50%执行。

  延续一年原因

  根据国家关于工伤保险阶段降费措施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的部署安排,结合当前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可支撑月数等情况,《通知》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实施规定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和继续执行费率浮动办法的基础上,全省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阶段性下调50%执行”。据测算,延续一年阶段降费措施将减轻企业缴费成本约30亿元。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