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南粤春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广州市继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领取失业保险金取消每月签到
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全面取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签到,现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今后不需要再办理每月签到手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至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待遇终止业务。
广州失业保险金待遇申领条件(须同时符合)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对尚未办理失业登记但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他法定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先行发放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