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2021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的通知

2021-06-0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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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市各参保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人社规[2020]1号)精神,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徐州市各参保单位依据所属行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次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类别,其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二、参保单位适用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的,以工程建设项目或标段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该参保项目或标段的工程总造价的0.9‰。

 

  三、参保单位费率实行浮动管理办法,每两年浮动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调整年度的1月1日,首次调整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附件:《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徐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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