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伤保险: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5月1日至 2022年4月30日,用人单位按行业工伤风险一类至八类对应的行业缴费比例分别为0.16%、0.32%、0.56%、0.72%、0.88%、1.04%、1.28%、1.52%;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和住建领域工程项目以项目或标段参保的费率为2.4‰。
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执行时间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2021年7月1日执行,核定年度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2021年1月1日执行,核定年度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附件:咸宁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灵活就业人员)一览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咸宁市医疗保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
2021年7月6日
宣城市高龄
池州高龄津贴
亳州高龄老人
宿州市高龄
六安市高龄
阜阳市高龄
黄山市高龄
滁州高龄老人
铜陵市高龄
淮北市高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