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继续调整受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受扶养亲属抚恤金。
自2001年以后,北京市逐年调整工伤和死亡人员家属的工伤保险常规福利。2021年,本市将继续调整工伤保险的定期福利,具体如下:
调整范围:本次调整范围包括2020年12月31日后享受伤残津贴的受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作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
调整内容: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增加:一级伤残440元,二级伤残405元,三级伤残370元,四级伤残335元调整家属抚恤金。工伤死亡家属抚恤金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200元调整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未安排五、六类工伤人员工作的,应当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不低于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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