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确保失业人员共享革新发展成果,经山西省《关于调整山西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调整山西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比例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调整为85%。
按10月1日即将执行的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调整后山西省11个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为1598元,每名参保失业人员每月提高收入280多元,切实保障了失业人员家庭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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