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告》(浙人社发〔2021〕54号),确切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79133元。浙江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照上述口径执行。
浙江省在10月进行2021年度缴费基数启用操作。
★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暂按19783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957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 10月18日起进行系统参数配置,10月27日正式启用。
★ 社保省集中系统10月27日17点后,暂停受理除查询打印、人员参保外的各项经办业务。
如今后我国批复的社平标准有所变化,再按我国批复的标准进行调整。
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公布,10月起,浙江启用2021年度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确切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79133元,温州参照省里标准执行。
2021年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月缴费基数上限暂按19783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下限暂按3957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企业职工
10月份正式启用新的缴费基数并按新基数生成10月份应缴金额,同时生成本年度1-9月份差额补收数据。
灵活就业人员
10月份正式启用新的缴费基数并按新基数生成10月份应缴金额(其中最低缴费金额将由597.96元/月调整为712.26元/月)。另本年度1-9月份差额补收数据将在11月底统一生成。请有关参保人员确保的本人的扣款账户余额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