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各级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资格认定
各市(区)要本着方便、快捷、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的原则审核。各级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审核企业是否适用缓缴时,应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