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社保相关法规,长沙市社保缴费基数如下:
社保类型 | 缴费基数 | 年度缴费基数 |
养老保险 | 全省用人单位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分别作为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参保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照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 缴费基准值为5977元/月 上限为17931元, 下限为3586元 |
医疗保险 | 职工本人月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个人缴费基数;超过300%的,按300%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当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大于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时,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 | 缴费基准值为5977元/月 上限为17931元, 下限为3586元 |
生育保险 | / | 缴费基准值为5977元/月 上限为17931元, 下限为3586元 |
失业保险 | / | 缴费基准值为5977元/月 上限为17931元, 下限为3586元 |
工伤保险 |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缴费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 缴费基准值为5977元/月 上限为17931元, 下限为358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