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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调整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下限

2021-07-05 10:56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7月2日,笔者从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巴州对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调整后,巴州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874元,最高月缴存上限额为5490元(其中单位2745元,个人2745)。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每月22874元,是依据巴州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月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的,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2%的缴存比例计算最高月缴存额,职工月缴存额以及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745元,高于上限的按此上限计算。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上对外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计算月缴存额下限为154元(即:单位77元,个人77元)。

  此外,2021年度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12%(职工、单位为同一缴存比例,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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