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肥公积金提取步骤
(一)购买商品房
1、首先公积金的账户余额里面需要有不小于商品房实际支付的费用,才可以进行提取。
2、除此之外,公积金账户里要有上月的职工个人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不能购买超过上次额度的房屋,超过了不允许提取。
3、二手房和单位改造房使用公积金也和商品房的要求是一样的。
(二)提取材料
提取公积金要准备好房屋的地址,要在合肥市的行政区域提供证件,比如,要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款的发票和收据。要提供在合肥市的行政区域没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收据的证明。要提供现有的房屋产权证的证明和购房款的发票等,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提取流程
1、首先要递交个人申请,通过了申请才可以进行提取公积金。
2、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工作人员会进行受理和审核,如果通过了会进行下一步的通知。如果没有通过会直接驳回申请。
3、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进行办理提取公积金的手续,需要打印一份表格:《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打印完了之后要交给单位的经办人,或者给职工的本人,进行签名确认。确认之后还要单位进行返联,要将单发给经办人。确认了所有的事项之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