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直公积金查询方式有哪些?(2)

2021-02-22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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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建户

  1、新分配的人员参加工作有效批文的复印件。调入人员调转工作有效批文的复印件。

  2、起薪当月工资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的复印件。

  3、填写《省直单位公积金个人建户审批表》并加盖公章。

  4、填写《省直单位公积金汇缴清册(第一次开户用)》(三份)并加盖公章。

  注:

  ①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公积金,以本人起薪当月工资为基数计算缴存额。

  ②新调入职工以调入的当月工资计算缴存额,并于当月缴存。

  ③系统内调入的职工在调入前已建立公积金的,直接办理帐户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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