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级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办理指南 需要什么资料
四川省级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齡;
2、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3、在公积金中心连续6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首付款;
5、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6、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二)可申请贷款的房屋范围
1、成都市六城区及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内再交易住房;
2、所购房屋房龄20年以内(含);
3、仅限于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住房。
二、办理材料:
(一)借款人需提供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2、户口薄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3份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未婚或未再婚声明(原件和3份复印件);
4、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2份原件);
5、首付款收据(原件和1份复印件);
6、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
7、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劳资、人事、财务章)的收入证明(原件);
8、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近期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
9.拟购住房估价报告(原件);
10.委托划款授权书(原件);
11、委托扣款(还款)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
12、过户后新产权证(原件和4份复印件);
13、抵押缴费通知单(原件);
14、房地产转让手续费、契税收据(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二)卖方需提供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2.户口薄的首页和本人本页(原件和3份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未婚或未再婚声明(原件和3份复印件);
4.原产权证(原件和4份复印件);
5.收款账户:卖房人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