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公积金贷款如何审批?文昌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材料
一、文昌公积金贷款如何审批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二、文昌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材料
1、自筹资金不低于大修费用50%的证明材料
2、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3、有资质的房屋质量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
4、有房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或速评表
5、所购二手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6、所翻建/大修房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7、售房人收款账户
8、售房人身份证
9、售房人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
10、首付款转账凭证
11、首付款发票
12、申请人个人征信报告
13、契税及增值税发票(贷款审批后,抵押办理前交付)
14、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15、借款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
16、借款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大修合同
17、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
18、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实际工资收入差距较大的,可提供工资流水或其他收入证明材料
19、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单身人士现场签署声明)
20、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1、工程概预算书
22、各市县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建造自住住房的证件材料
23、房屋封顶证明材料
24、房屋封顶后的工程概预算书或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或速评表
25、房地产买卖契约
26、贷款还款银行卡复印件
27、大修预算书
28、拆迁安置房房屋补偿面积不足规定首付比例的,补交差额部分房款的付款凭证
29、拆迁安置补偿相关协议及合同
30、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的家庭房屋套数证明及住建部门查询的家庭房屋套数证明
三、文昌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