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社保网 >> 公积金 >> 公积金贷款 >> 正文
社保搜索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受理的地点在哪里?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的办理条件

2020/7/28 16:08:41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一、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受理的地点在哪里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办事大厅(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166号)3楼公积金专窗。

  二、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的办理条件

  (一)借款人变更、共有权人变更、因经济适用房变更完全产权申请抵押物变更

  1、借款人变更

  适用于借款人无法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或离婚。申请借款人变更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因借款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借款人不能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2)抵押物的继承人或受让方同意承担还款义务且具备贷款偿还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变更申请时,应征得房屋共有权人(抵押人)、保证人各方同意。

  2、共有权人变更(增加或减少)

  适用于借款人(抵押人)婚姻关系变化。申请共有权人变更(增加或减少)变更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借款人(抵押人)婚姻关系变化的;

  (2)抵押物的继承人或受让方同意承担还款义务且具备贷款偿还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变更申请时,应征得房屋共有权人(抵押人)、保证人各方同意。

  3、抵押物变更

  (二)公积金贷款期限方式变更

  1、申请时无逾期贷款发生;

  2、借款期限变更后的贷款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3、借款期限延长需征得保证人、共同抵押人同意且同时符合贷款期限的规定。

  (三)公积金贷款扣款账号变更

  借款人因特殊原因需变更扣款账户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向委贷银行提出变更申请,变更后的扣款账户应为借款人在委贷银行系统开立的个人存款账户,由委贷银行审核后办理。

  三、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办理的法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1] [2] 下一页

    社保网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4小时排行
资讯导读

关于社保网 -版权声明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shebao.southmoney.com
社保网 ©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355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