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职工缴存基数的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最高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0871元,确定2022年度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0800元。月平均工资高于30800元的按30800元作为缴存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30800元的,缴存基数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作为缴存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全省各类地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按目前我省各类地区最低标准,确定今年的下限为2280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全市各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且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区间内自主选择缴存比例,但只能在基数调整期间调整,即单位已缴存6月份住房公积金、未缴存7月份住房公积金之前。
4.针对经营出现亏损的企业,根据关于<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告的实施方法,凡是符合实施方法确定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则程序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上述资料可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或拨打12329服务热线咨询。
5.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比例根据省市的各相关规则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申报,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限为7392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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