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常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2)

2022-07-1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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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全市各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且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区间内自主选择缴存比例,但只能在基数调整期间调整,即单位已缴存6月份住房公积金、未缴存7月份住房公积金之前。

  4.针对经营出现亏损的企业,根据《《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告》(常公积金委〔2018〕2号)精神,凡是符合实施法规的困难企业,可按法规程序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上述可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或拨打12329服务热线咨询。

  5.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比例根据省市的各相关法规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申报,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限为7392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8元。

  关于调整时间和方式

  1.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应在缴存2022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之前进行基数调整(灵活就业人员为月缴存额调整,下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2.目前,单位缴存和灵活就业人员都有线上和线下两个渠道办理基数调整业务:

  线上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可以登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单位业务”模块办理。已签订线上业务办理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登录“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入“业务办理”模块办理。

  线下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依然可以在各自汇缴受理点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到对应的银行业务受理点办理。

  注意事项

  1.为确保基数调整工作顺利实施并按时缴存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如果托收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在汇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未办理基数调整,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协议约定在托收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为其自动做“基数不变”或“月缴存额不变”调整。其中,缴存基数或月缴存额低于2022年度缴存下限标准的,将上调至2022年度缴存下限标准。

  2.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者降低缴存比例的,继续执行《关于应对本轮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惠企便民通告》(常公积金〔2022〕17号)。

  3.在缴存基数调整过程中,如遇到问题需要咨询的,可拔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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