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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的还贷委托提取需要什么材料?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的注意事项

2020/1/19 16:18:07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一、公积金的还贷委托提取

  住房公积金还贷的业务不能亲自办理的话可以委托别人进行代办,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5、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配偶住房贷款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于偿还未成年子女住房贷款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须前往管理部办理);

  6、委托配偶或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的注意事项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职工办理提取之前,请核对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中的合同编号、贷款用途、签订日期等要素的完整性,如有缺漏请贷款银行予以补充或提供相关证明;

  3、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属于职工与非家庭成员共贷的,可能存在无法从个人征信报告中获取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的情况,则须由能获取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的共贷人到管理部柜台进行书面授权;

  4、职工在20日前(含20日)签订本协议的,公积金中心自当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职工在20日后签订本协议的,公积金中心自次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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