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如何办理?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条件(2)
2020/3/31 16:17:34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和各区(市)县管理部服务大厅。
四、注意事项
1、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名卡号、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更改手续;
2、委托人对划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的资金,如有疑问, 应及时告知成都公积金中心查询;
3、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委托人(如只是共同还款人但不是房屋共有人的客户),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4、委托人签订了委托提取协议的,不能再在柜台办理因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5、以同一笔住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有委托人,在选择委托提取或柜台提取方式时,必须统一选择同一种方式;
6、存在以下情况的客户(包括配偶方、共有人),暂不能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或签订的委托提取协议不能生效:
①未办理联名卡的;②住房公积金存在托管账户或只有封存账户的;
③任何一方已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了一套住房的委托提取协议且该协议还在有效期内的(如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贷款已结清,且最后一期还款额已自动划款,客户(包括配偶方、共有人)须持身份证、结婚证到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解除上一套房屋的委托提取协议,再签订新的委托提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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