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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如何办理?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条件

2020/3/31 16:17:34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成都公积金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如何办理?

  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后,成都公积金中心将按照协议约定的提取时间,每年自动把客户近12 个月的实际还款额从客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划入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每年自动提取的额度不超过协议约定的提取时间上月客户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近12 个月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包括提前还款金额)。

  一、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条件

  1、在成都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领取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本息;

  3、委托人(委托人是指所有借款人和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共有人)均到场签订委托提取协议。

  二、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时需提供的资料

  1、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购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2、住房贷(借)款合同原件;

  3、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6、银行打印的近期3 个月已还款明细,或有近期3 个月已还款明细记录的还款存折。

  注:

  1、委托人是指所有借款人和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共有人,均到场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夫妻可代办,其他情况均需到场办理);

  2、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若借款职工申请委托提取签约的贷款为成都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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