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租房提取一年可以提几次?
东莞公积金租房通过自助服务渠道办理的可每月提取,临柜办理的每隔12个月可提取一次。申请人提交业务申请时,应以一种方式为准,不能重复的提交业务,比如重复的发送提取短信;若反馈结果为失败,申请人可以解决问题后,重新提交申请。
办理方式:
1、临柜申请(选择提取金额或金额计算方式,需到临柜申请)
①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③资料审核无误,当场办结。
2、批量代办
①申请人授权委托单位代办;
②单位填写《批量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书》并盖章;
③制作《批量提取电子清册(租房)》并加密;
④受委托银行办理;
⑤将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3、自助申请
(1)网上办事
① 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②登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选择点击【个人提取】,选择【提取申请】,核对家庭成员情况和婚姻状况,如有异议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修改,没有异议点击提交;
③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2)短信提取
①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②自2022年4月20日起,职工以短信方式办理租房的
③短信告知业务是否受理;
④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3)粤省事小程序
①开通自助服务;
②提取申请。
③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①开通自助服务;
②提取申请;
③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5)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
①开通自助服务;
②提取申请;
③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6)支付宝(租房提取公积金-东莞市)
①开通自助服务;
②提取申请;
③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窗口经办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相关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并出具《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相关法定形式的,经办员不予办理,并告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