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点击【打印回单】,根据业务凭证回单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如需留存申请回单,可进行打印,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提示: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在页面“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栏中,【申请进度】展示该事项审核状态,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第五步,住房公积金柜台现场办理(账户封存半年以上不满三年)。
本人办理: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及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示: 账户封存三年以上的,无需再到柜台办理。请仔细阅读《业务凭证回单》提示信息,以免遗漏相关提取材料或未按流程办理。
途径二: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本人办理: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本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