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婚姻关系如何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2)

2022-10-27 15:26
举报

  第三步,查看进度。

  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在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中,点击【查看明细】,可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共享配偶提取”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公积金用卡账户;“离婚分割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现有住房公积金账户,尚未建立公积金账户的,划入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申请进度】为“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不通过原因。

  【申请进度】为“补充申请材料”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需补充的材料及原因。鼠标左键双击该事项记录,可在补充上传影像后,重新提交。

  【申请进度】为“待审核”、“审核中”的,为未完成审核,请稍后再次查看状态。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更新申请进度。

  提示:请仔细阅读提示信息,以免遗漏相关提取材料。如回单中提示需到现场办理的,则应按照回单中的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任意的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

  途径二: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第一步,提供材料

  1.共享配偶提取

  若夫妻双方均在北京地方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结婚证原件(如可通过市相关部门校验的可不提供)。

  2.离婚分割提取

  因离婚分割提取原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原件及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告书原件(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证原件(双方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双方协议离婚的)。

  第二步,柜台办理

  本人办理的,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离婚分割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现有住房公积金账户,尚未建立公积金账户的,划入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提示:

  1.离婚分割的金额应为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中切确的用于支付分割房产的对应价值。

  2.其他单位的缴存的缴存人按照所在分中心法定办理。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