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1、提取个人及工作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
2、从《房屋所有权证》到领取的时间,或者从领取的时间,到领取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
3、取款人:房主自己或者其配偶。
(二)资料:
1、已取得一年以上《房屋所有权证》者,须提交:
2、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
3、如配偶提出申请,须提交本人的《结婚证》;
5、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明资料。
6、经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经其评估机构评估(不超过一年),划分为: ⑴凡购买公共房屋者,须提交下列资料: 提供《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②领取领取人的身份证,领取《太原市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花名登记表》;
④办理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明资料。
⑵调剂购买公共住宅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提供《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
②领取领取人的身份证,领取《太原市职工(或单位)购买职工出售所购公房登记表》;④办理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明资料。
⑶按标准价格补齐成本价格,并要求报出: 《太原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审批表》;(二)办理有关手续时,须提供有关证明资料。②领取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太原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花名登记表》;④办理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明资料。
备注:所有申请材料都必须提交原件和A4纸的复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