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特殊法定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是为广大劳动者购房、建房提供的一个保护机制。对于职工在什么条件下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是有严格法定的,当然如果双方在基于意思自治条件下,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社保网小编整理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相关法律法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法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法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资料”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