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直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省直公积金怎么取出来?关于省直公积金的提取,一般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第2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填写《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印鉴章,按法定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拆迁安置自住住房的。
1、购买商品房:提供两年内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或两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提供两年内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
3、购买集资房:提供房改管理机构批复的集资建房批文、建房单位出具的集资人员名单、两年内集资建房款收据或两年内房屋所有权证和付款凭证。
4、建造自住住房:城镇自建房提供规划部门建造批准资料、付款凭证;农村自建房须提供宅基地使用证、乡相关部门的两年内建房证明、建房费用清单。
5、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供规划部门翻建(或大修)批准资料、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6、拆迁安置住房:提供相关部门批准的拆迁许可证(或拆迁批复资料)、拆迁安置协议、两年内安置房付款凭证。
以上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一套住房只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拆迁安置自住住房的费用。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征得被提取人的同意,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被提取人的身份证。
(二)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住房贷款未还清前,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账户内余额,一年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偿还贷款本息总额,累计提取不得超过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1、偿还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2、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货款的:提供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或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加盖印章的个人还款明细。
3、提前结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一年内结清证明、贷款银行(或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加盖印章的个人还款明细。
(三)房租超出家庭总收入15%的
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合同、租房*、家庭收入证明。租房期内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租房费用-家庭收入总额╳15%)╳租房月份。
(四)离、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2、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社区未就业证明。
3、非本市常住户口和本市农业户口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
4、出境定居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出境定居证明。
5、户口迁出本市区域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