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网上预约流程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的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的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当场领取。
业务办理须知:
1.职工提交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本市社保票据),凭证开具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医院诊断证明书、报销单据及其他材料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的,复印件需由社保局、医院或国大药房等收单单位盖章确认。
2.委托配偶办理时须提供:(1)结婚证原件(2)配偶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1)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3.职工未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通过“i深圳”APP出示一码通授权我中心查询身份证电子证照。在线授权:职工委托他人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可通过“i深圳”APP在线授权,选择“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办事项”和要办理的业务,被委托人无需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公证书原件。(暂时仅支持广东省户籍居民)
提取条件
线下申请
提取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
完全丧失劳动
还贷提取
异地购房
签订按月委托
租房提取
提取几号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