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是什么?商品租房提取额度是多少?如何计算?

2023-12-14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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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是什么?提取额度有多少?在哪里可以办理的?很多人都有了住房公积金卡,但是很多人对于公积金提取都不知道怎么提的?哪些条件是可以提取的?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租房提取条件及材料如下:

  ● 租赁商品住房

  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相关部门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距申请日12个月内的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铁路分中心、古交市、清徐县、娄烦县、阳曲县缴存职工需提供);(原件)

  (2)婚姻关系证明(单身职工无需提供)(原件);

  (3)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注:职工虽经房产管理部门出具无房产证明,但经核实拥有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系统未能覆盖的住房或申请过住房贷款,均认定为有房。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太原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

  (2)支付本年租金的发票(原件);

  (3)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4)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注:太原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内首次提取时提供原件,以后年度不再提供。

  提取额度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一)购买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支出(含地下室和储藏室购置费)的总额。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产生费用支出的总额。

  二、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每间隔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房租支出总额。

  三、租赁商品住房,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租赁商品住房,每间隔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六城区范围内的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22000元;三县一市范围内的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7000元;职工本人及配偶分别在六城区和三县一市缴存,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承租人缴存地的提取标准。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的内足额、不足额或者提前还本付息额。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每还12个月均可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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