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住房公积金受理及审核时限。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提取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确定。
五是增加违规提取行为处理方法。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
根据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数据显示:2023年潍坊市住房公积金30.9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91.87亿元,同比增长36.9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8.58%,比上年增加20.84个百分点。
2023年末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584.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66%。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8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5.61%,租赁住房占3.8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5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56%,其他占1.6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9%,高收入占0.01%。
2023年潍坊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343笔、提取公积金30.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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