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人身份证原件(不需提供,刷脸调用共享数据)。
3、本人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
4、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委托直系亲属以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所在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原则上应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代办。
5、若提取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提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02提取金额:
一次性提取当前账户本息余额并销户。
03办理流程:
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个人提取凭证》→客户确认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04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温馨提示:
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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