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内新就业的职工
可通过“浙里办数字社会专栏”中的“浙里民生关键小事”申请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接续业务。
在省外新就业的职工
可通过微信中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申请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接续业务。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6个月后,未在异地重新建缴公积金
职工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果公积金停缴6个月后仍未在异地重新建缴,职工可携带身份证前往舟山公积金中心窗口或者通过“浙里办”申请提取。
"浙里办"APP申请提取公积金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浙里办”APP→首页选择“公积金”→选择“公积金提取”栏中的“终止劳动关系”→人脸识别身份验证→选择“申请人本人办理”→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应信息→确认后提交。
注:在本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余额需先用于冲抵公积金贷款。
离职提取
偿还异地贷款
提取申请限制
离职
加装电梯
偿还贷款
租房提取住房
离职提取
重大疾病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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