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工和其他人共同买房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及材料要哪些?

2024-05-08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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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职工和其他人共同买房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及材料要哪些?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的,按以下法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与配偶、本人的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贷款共同购买住房全部产权的,共同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按照如下法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就本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或建修房的费用。其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购房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已有住房,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存量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持有该住房产权满半年。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照如下法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就本次购房首付款及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或建修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按照如下法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就本次购房首付款及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或建修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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