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虚高或压低购房价格提取公积金,也是一种典型的违规操作
公积金提取额度与房屋价格挂钩,一些人就通过哄抬或压低价格,骗取更多的公积金,还有一些人购买的房屋产权份额或面积根本不符合自住条件,却还要提取公积金,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也加重了公积金的支付压力,损害了其他缴存者的利益。
对于这些违规提取行为,监管部门显然已经认知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此次出来的新规,就是要对症下药,堵住规则漏洞,5年内禁止提取和贷款,处罚力度之大,反映出监管的决心,但同时也要看到,单靠惩戒还不够,更需要疏堵结合,在完善规则的同时加强正面指引。
从规则设计看,目前的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实还不够精准。比如,对于婚姻状态变化次数,缺乏量化标准;对于异地转移,缺少配套的监管机制;对于房屋价格,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在操作层面,还需要进一步细化规则,减少模糊地带。
与此同时,更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遵规守矩认知,公积金是一项惠民的法规,参与其中的都是普通职工。如果仅靠“堵”而不“疏”,难免会引起一些不满情绪,有关部门应主动讲清法规初衷,消除公众疑虑。同时,还要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公积金使用的便捷性,让职工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住房公积金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让公积金行稳致远,需要有关部门、企业、个人各尽其责、通力合作。
要提高公积金缴存的自觉性,把它作为一项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来对待,要按时足额缴存,不能拖欠克扣。同时,还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指引员工合理使用公积金,共同维护规则的公平正义。
对于个人而言,要增强规则认知,严格按照法定使用公积金,不钻空子,不投机取巧,公积金是一项来之不易的住房福利,每一笔款项都凝结着国和他人的付出,爱惜公积金,就是爱惜自己的未来,对那些违规提取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和举报。
当前,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解决好住房问题,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关乎广大职工安居乐业。住房公积金作为重要的法规工具,理应发挥更大作用,但前提是,要让公积金“名”正言顺,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