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个月内的商业银行还款明细单(加盖贷款银行印章)(借款人授权公积金中心查询其个人征信报告,且不存在逾期情况的,不需提供,《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可以在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 栏下载);
4、上一年度已办理提前还本的,需提供银行提前还本明细单(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5、本人身份证(不需提供,刷脸调用共享数据)及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
6、如需提取配偶公积金余额,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配偶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
7、如需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父母或子女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父母或子女的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
8、如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在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的,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
9、若提取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提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10、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金额:在还款期内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年偿还贷款本息。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个人业务提取凭证》→客户确认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注:1、由于相关部门数据质量问题,在共享数据校验不通过的情况下,仍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柜面办理。2、本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在95%以上,暂停办理家庭代际间互助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业务,及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商业银行贷款本息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