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的缴存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具体怎么提取的?看看开封怎么要求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缴存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一)租赁公共(或廉租)住房
1、身份证、公租(或廉租)房租赁合同、公租(或廉租)房租金缴纳凭证。
2、提取人的储蓄卡。
(二)租赁商品住房
1、身份证、承诺书(现场填写)、租赁合同。(备注:各县管理部仍需提取人提供无房证明。)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法规、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每半年提取一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租房费用。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单身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同时提供户口本或婚姻状况证明,最高月提取额为600元/月;已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者户口簿),最高月提取额为1200元/月,低于此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