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开封的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具体需要什么材料的?看看开封怎么要求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证明。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法规、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需提供死亡职工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原银行等之一。
2、死亡证明分为火化证、医学死亡证明、相关部门非正常死亡证明和户口簿上显示死亡注销信息、清真寺出具的死亡证明。
3、死亡职工有储蓄卡的,提取金额转入本人储蓄卡内,由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经公证后的委托书或者相关法律文书。
死亡职工无储蓄卡的,由职工单位办理,提供单位转款承诺书,需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银行账号、名称和开户银行。
死亡职工既无储蓄卡又无缴存单位的,需提供继承(遗赠)公证证明或法院判决书以及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和储蓄卡。
4、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