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变化,2024年10月8日正式执行(2)

2024-10-22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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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房的,二孩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年21600元,三个孩及三个孩以上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年26400元。

  三、扩大购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缴存职工在西宁市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提取职工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总房价。

  四、增加购房提取频次

  将购房提取频次由原来的“以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不动产权证》等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调整为“三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五、扩大加装(更新)电梯改造提取范围

  既有多层自住住宅加装(更新)电梯的,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仍不足的,可提取双方父母或子女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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