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租赁商品住房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3)以租赁备案登记方式提取的,还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
(4)享受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法规的,还需提供多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或载明多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2、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在我管理中心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3)与房屋产权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租金缴交凭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