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代办买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具体有哪些要求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南宁买房提取公积金委托代办需提供提取人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按手印)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代办:
需提供提取人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按手印)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可登录南宁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直系亲属提取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不得代办。
配偶提取:
以配偶的购房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1)广西区内登记结婚的,管理中心依申请登录自治区婚姻信息平台查询,如信息缺失或有异议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2)广西区外登记结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购房类型
材料清单
预售商品房、现房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3.购房合同(原件):
4.购预售商品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购现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
5.支付房款的收据或发票(原件)。
再交易房、司法拍卖房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3.不动产权证(原件);
4.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
全额集资建房、市场 运作房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3.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原件);
4.当地房改部门出具的准购资格材料(建房情况汇总表)(原件):
5.支付房款的收据或发票(原件)。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房、拆迁安置房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3.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还建户或安置户提供):
4.购房合同(原件);
5.支付房款的收据或发票(原件):
6.危旧房改住房提供房改(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资格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