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符合的法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应的证明材料:
房屋类:
购买二手房:
(1)有效期五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
(2)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郑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郑州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最新通告: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理材料的通告
提取流程
柜台办理:
通过住房公积金各相关服务办事大厅(网点)业务柜台办结。
第一步,通过各相关服务办事大厅(网点)预约平台进行预约或直接进行柜台取号排队办理(仅支持暂未提供预约服务的网点);
第二步,柜台办理。带齐办理业务所需材料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大厅(网点)地址进行柜台办理。
网上办理:
郑好办APP网上提取指南
支付宝网上提取指南
豫事办APP网上提取指南